监察御史最初由隋文帝设立,在隋唐时期是正八品下,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初为正九品,洪武十七年升正七品,清代初为正七品,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
主要职责是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监察御史的品级很低,最初连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都没有,没事还不能入殿廷。不过他的权限却很广,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颇为百官忌惮。
虽说一般的官员都很怕监察御史。但有一个人却很例外,他就是著名的大清官海瑞。
1560年,海瑞担任浙江淳安知县时,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出巡两浙、两淮盐政。一路上,鄢懋卿到处贪污勒索、收受地方官员的贿赂。海瑞知道后,给他写了一封信,指责他的不法行为。结果,鄢懋卿甚至都不敢前往淳安,绕道而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