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隶属于陕西省安康市,介于北纬31°37′—32°39分、东经109°—109°33′之间,东邻湖北竹溪县,南接重庆市城口县, 西连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北靠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居陕、鄂、渝三省交界处,属典型的省际边关县。县城距安康市中心城区60千米, 距省会西安市263千米。
清代至今,平利县人口经历了自由发展,直到实施计划生育的历史过程。明末,全县(含镇坪)仅110户1177人,清顺治年间,又减至161丁(“丁”,指能担负赋役的成年男子),乾隆十九年(1754)编查户口,全县“合营兵及侨居寄籍之家,共2318户,男妇大小8509人”。
乾隆五十二年(1787),增至69070人(男37834人、女31236)。嘉庆十七年(1812),达28174户,148099人,是清代及其以前人口鼎盛时期。光绪二十年(1894)为26520户、144985人,减少3100人。民国初,人口逐渐回升。民国12年(1923),平、镇已分县,平利县却比清末增长7700多人,全县达152648人。
民国18年(1939),陕西关中遭受特大旱灾,部分人口向陕南自由迁移,在平利县落户不少,民国24年(1935)高达23025户,205252人。民国36年(1947),全县统计只109258人。1949年7月10日,平利县第二次解放后,外逃群众返乡,户口落实,生活稳定,1949年冬人口增为155000多人。
经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广大人民安居乐业,人口显著上升。
1949~1961年出生率年平均为21‰,1962~1978年,是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自然增长期;1954~1978年,死亡率为11.07~21.36‰,1983~1990年,年平均死亡率下降为8.85‰。
1979年后,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出生率下降为17.67‰,全县人口转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的自然增长期。1990年人口普查为总人口234121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9.1人,在安康地区仅高于宁陕、岚皋、镇坪三县。 2011年,全县总人口236237人,总户数90575户;其中农业人口201954人,非农业人口34283人。总人口中,男性127745人,占54%,女性108492人,占46%。年平均常住人口1930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