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古代那些奇葩的法律条文(中国古代奇葩法律)

文化历史2022-09-05 20:17:30未知

盘点古代那些奇葩的法律条文(中国古代奇葩法律)

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商鞅变法具有革命性的意义,法家思想开始成为国家统治的武器。虽然在封建社会中法律不一定能完全执行,但法律对于古代人的生活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古代,还有一些我们现在非常难以理解的奇葩法律。

秦朝:乱扔垃圾要在脸上刻字。

随地扔垃圾,是一种不文明的生活习惯,但是到了秦朝,可不是批评建议这么简单了。秦朝法律规定,乱扔垃圾,要处以黥刑,也就是在脸上刻字,永远告诉大家你是个乱扔垃圾的人。真的是非常严格了。此外,在秦朝哭也是要犯法的,成年男子无缘无故号啕大哭,会被送进官府治罪。

汉朝:三人聚众喝酒犯法,吃牛肉要给牛偿命。

汉朝初年,国家经济尚待恢复,为了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法律对人们日常消遣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三人或以上一起喝酒要被罚金四两。还有吃牛肉,牛是汉朝的重要保护动物,敢吃牛肉那就要给牛偿命。实在是有点太狠了。

隋唐:隋朝科举落榜要被罚,唐朝不能吃鲤鱼。

我们知道,中国的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相当于我们今天的高考,然而在隋朝,科举考不上,或者字写得太差,都要被处罚,处罚的方式就是喝一升墨汁。墨水这东西当时是主要采用松烟制造的,吃下去估计会拉肚子,但还不至于危及生命。

在唐朝,全国人民都是不能吃鲤鱼的,原因也很简单,皇帝姓李。然而,天高皇帝远,这并不能阻止浪漫的唐朝人吃鲤鱼,唐朝诗人甚至还写出了“垂钓往南涧,手携双鲤鱼”这样的诗句。唐朝中期以后,这样的规定也就很少有人遵守了,毕竟鲤鱼那么好吃。

宋朝:卖房要邻居同意

现如今房地产生意这么火爆,但是放到宋朝可能就行不通了。因为宋朝规定,如果想卖掉自己的房子,需要自己的所有亲属包括邻居的同意才可以。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那你的房子就卖不成。

明朝:禁止养猪。

实际上,明朝禁止养猪是一个荒唐的决定,很快就被废止了。事情发生在明朝正德皇帝朱厚照的27岁生日上,因为朱厚照自己姓猪,而他面前刚好还摆着一盘红烧肉,朱厚照就认为这是对自己不利,于是就发布了一条《禁猪令》,谁要敢养猪,全家充军。

几年后,朱厚照发现自己吃的饭越来越不香了,调查后才发现,地里的庄稼和蔬菜因为没有肥料,产量和质量都出现了很大的下降。朱厚照于是废除了《养猪令》,但是给“猪”改了个名字,叫做“豚”。其实明朝大部分时间对养猪都是允许的。

清朝:异姓不能结拜兄弟,轻则鞭打100鞭,如果结义时有歃血、盟誓等行为,直接斩立决。因为清朝担心这种结拜现象会威胁到自己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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