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后一次腰斩判给了清代河南学政俞鸿图。雍正年间,俞鸿图督学闽中(今福州市),科考防范颇严,操守亦称严谨。未料他的小妾与仆人串通,收取贿赂,其妾把考试材料贴在俞鸿图官服背后补褂之上,俞鸿图穿出去,仆人轻轻地揭去授给应试者,而他一点也没觉察到。
事发后,雍正皇帝将俞鸿图处以腰斩极刑。俞鸿图仓促受刑,及赴刑场方才知道身受腰斩,要求死得痛快爽利一点也来不及了。原来刽子手对于腰斩犯人,一向索取规费,得了钱则刀斧锋利快下,可令其速死,以免长受痛苦;不得钱则故意缓缓而下使其迟死,血肉之躯寸寸受割,其痛楚可想而知了。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断气。
腰斩之酷烈,连性格刚戾的雍正皇帝也动了恻隐之心,遂命封刀。如果记载不误的话,从周代到雍正年间止,施行了约两千多年的腰斩刑罚,算是寿终正寝了。
腰斩简介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
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
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