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瑾(1451年—1510年),兴平(今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汤坊镇王堡村)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2、弘治年间,刘瑾犯罪,被赦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照。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命刘瑾执掌钟鼓司,刘瑾正式获得官职。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初,刘瑾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明武宗的欢心,得以数次升迁,自此掌握大权,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
3、正德五年(1510年),被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带头揭发罪行,明武宗朱厚照下令以“反逆”罪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