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但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很多人家中都有过期药。药品过期了,是直接扔进垃圾桶,还是要找专门机构进行回收?应该怎样正确处理?记者采访了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
专家表示,过期药已被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列为危险废物。药品过期后,其安全性、有效性等可能会发生改变,不宜服用。但如果是随意丢弃,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等问题,甚至有可能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有关同志介绍,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但在未集中收集的情况下,上述废药品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近年来,常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医药企业和零售药店等开展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活动,建议有条件的家庭可将过期药品送至这些正规回收点进行回收,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要自行处理,则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过期药品时,应将包装盒撕毁,防止被孩童捡拾或他人乱用。对于一些口服的片剂、胶囊、颗粒剂等固体药品,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建议将药品从包装中取出,混入生活垃圾;对于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可以将液体挤出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此外,建议公众定期清理家庭药箱,日常买药时要理性购药,避免过度囤积药品,造成过期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