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苹苹)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鼓励各地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学校不得安排“假期作业摸底”等各种形式的测试……6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备。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1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6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在学生假期生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
同时,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基本相当。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鼓励各地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此外,暑假期间,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家访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各地各校要重点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学校不得安排“假期作业摸底”等各种形式的测试。
为规范安排中小学假期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各校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导致人籍分离,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与此同时,要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学校组织补课、教师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