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怀孕和分娩是造物主赋予雌性动物的神奇功能,人类的生殖也是如此。因此,有一种说法,女人创造幸福生活,女人创造全人类。但话说回来,没有男人是没有用的。否则,我们怎么能说艺术来自生活?该段之中的这一段表示,男性和女性应该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经过仔细考虑,它还包含一个医学现象:一半未怀孕的女性可能是男性的问题。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这种情况似乎很容易解决。只要思想不衰退,所谓的方法总是更难!最简单的方法是人工干预:挖个坑、埋点土,数个12345,然后等收获就可以了。
人工干预帮助怀孕仍然是一项高科技,因为它涉及道德,一些手段和辅助措施是有限的。正因为如此,一些聪明人想出了“治不孕”赚钱的点子。山西运城的王先生是一个聪明人。他通过努力研究,创造了一套“人工怀孕”的方法,还推广了玩色情电影的“把戏”来提高怀孕的几率。为了改造自己的成就,他绕过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国立医学博物馆”的店铺,开始经营。在对外宣传之中,王博士是一位专门研究不孕不育的孕媒教授。事实上,王确实是一名医生,但他的职业是中医,这通常不同于典型的西医方法“人工妊娠”。所谓的孕媒教授是王自己起草的。无论如何,王的国立医学博物馆一直在大张旗鼓地运作。我不知道这是广告的力量还是有效。他的“人工授精”业务不久将迎来孕妇。为了便于交流和推广,国立医学院也成立了自己的微信群,余通过微信群接受了王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余曾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她在天津被介绍给小吉。虽然小姬患有精神病,无法正常沟通,但余女士仍然非常渴望嫁入姬家,这可能是传说之中的真爱。余女士的岳父老姬也极力主张儿子结婚,但有人提到,余女士在与小姬结婚以前,必须为季家生下孩子。原因是有一次一个骗子娶了小姬,骗走了老姬的钱。余女士同意了这一要求。不幸的是,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怀孕的迹象。事实上,老季更渴望尽快生下孙子,所以她把未能通过房门的儿媳怀孕视为人生的重中之重。她经常询问治疗不孕症的奇怪方法。她碰巧在网上看到王的国家医疗中心的广告,于是带着儿子和儿媳去离天津几千里的山西运城看病。结果事与愿违。花了一万多元进行了两次人工授精,但都失败了。三人再次来到运城,与王医生签订治疗协议,等待进一步治疗。三人来到王医院。在该女子独自进入治疗室接受王本人实施的人工妊娠之后,王开始播放色情视频,并表示这对怀孕有益。余并没有问自己是否需要帮助(指当地为余按摩)。余拒绝了,按照医生的建议在手术床上躺了十多分钟之后离开了。
王医生说小姬的精子存活率太低,所以余在老计和小姬的父子陪同之下进行了人工授精。客厅里面等着的也是老姬和小姬。余一个人走进了治疗室。在完成怀孕过程之后,王医生再次播放了这部色情电影,并命令余女士躺在手术床之上看10分钟,但过了一会儿,王医生回到治疗室,问他看这部电影有什么想法。余含蓄地表示,这并不好。王随后找了各种借口与余发生直接关系。此外,一旦孩子怀孕,就不可能确定孩子的父亲。王博士坚定地解释说,以前的人工授精过程已经把小姬的种子送了进来。对此,王博士坚定地解释说,人工授精过程已经把小姬的种子送了进来,它们间的关系只是起到了推动作用。听了这话,急着要个儿子的余没有再说什么,王医生成功了。回到家,老姬说她会付给王医生1万元治疗费。余想得越多,出的问题就越多。她担心万一怀了王医生的孩子并向岳父道歉,她会在下午把怀孕的全过程讲出来。听了这话,她立即叫余拿出体液留作证据。老姬来到国家医疗中心讨论此事。王医生同意“私人”,但在答应支付5万元之后,他找借口回家拿钱,给自己的脚底抹油。王的妻子从门口出来,说王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她想要钱,如果她想举报,她就会举报。她离开了。这位尴尬而愤怒的老太太带着儿子和儿媳到当地警方报案。
警方立案之后,王医生犯罪工具在体液之中的异常外观特征以及余女士提交的陈述成为关键证据。王坚称自己与余无关。至于体液之中的DNA?王医生解释说,余和老姬都要求用改良种子代替小季的种子,所以他曾经把改良种子放在塑料杯之中,用针把塑料杯之中的黄色固体注射到余女士身上。王医生还辩称,余女士是一个有很多婚姻史和孩子的成年人。她应该知道为了生孩子她和谁发生了性关系,所以她被骗发生性关系的报告是一个谎言。尽管如此,王还是退还了余人工妊娠的总费用2.3万元。王博士说的真是难以置信。正如余所说:“我是从天津来怀小姬的孩子的。否则,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这里呢?
案件进入了审理过程,而王的诡辩并没有被法庭采纳。盐湖区法院认为,王作为一名医生,利用受害人的渴望心理,以欺骗手段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依法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从案件事实来看,有人可能对判决产生怀疑,王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王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女性,甚至没有使用强迫语言,而余女士也默许有关系,那么为什么王博士被认定为强奸罪。人民法院的报纸发表了一篇关于司法认定“侵犯妇女意志”的文章,其中提到,“以医疗名义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司法实践之中被普遍认定为强奸罪,因为犯罪人的欺骗行为使被谋杀的女性误解了其行为的性质,以至于她们不知道如何抵制。
结合本案,王的欺骗性言行,让余误以为恋爱可以达到王医生所声称的带动作用,所以为了迅速怀上丈夫的孩子,她并没有拒绝与王医生发生关系。因此,王医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那么余女士在这次人工怀孕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当然,本案的刑事判决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文件提到,在犯罪之日四个月之后,余女士如愿以偿地收到了与小姬的结婚证书。根据老季以前提出的条件,余应该怀孕。所以问题来了:如果余真的怀孕了,是否与王医生的人工怀孕有关?小姬的种子是经过提拔之后成功发芽的,还是王的生命力成功杂交并结出果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