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特许人一定要要求特许人出示法定信息公示文书,在签订合同时,加盟店应详细地阅读特许经营合同书。对于不给予充分时间检讨合同内容、急于签约的总部,要警惕。
2、加盟者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应对总部是否拥有经营诀窍和指导内容进行充分调查。问题的难点在于,经营诀窍和经营指导内容是总部的商业秘密,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向加盟志愿者是不能开示其全部内容的。变通的方法是,加盟志愿者可以访问已经营业的加盟店。
3、应当到工商局、商标局、专利局等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特许者的基本情况,例如是否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衣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业务,是否注册了有关商标,是否是有关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另外还应实地考察特许者的经营场所,与特许者的工作人员交谈,通过媒体了解特许者的历史发展,经营状况,并要求特许者提供有关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等基本信息。只有在对特许者进行了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才能决定是否与该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经营者一定要以成熟理智的心态对待特许经营,不能一哄而上。
二、商业特权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2)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3)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4)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5)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6)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7)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8)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9)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加盟商业活动时,应当是和相关的人员签订加盟合同,而在加盟合同当中必须要明确具体的加盟等事项。比如说关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加盟的费用等都是需要做出明确的约定的。除此之外,在加盟之前应当关于加盟的资质做出明确的调查,防止存在非法营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