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辞职工资是立马结算吗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一般是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立马结算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不长经济补偿金。
在结算工资的时候,最多的情况就是拖欠工资;如果单位因为经营困难,没有资金发放工资的,可以向工会申请暂时延长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时间。这个时间的限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
这种情况下,不算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非人所能抵抗的灾害、战争等,没有办法按时给劳动者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也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但是,除这两种以外,没有按时支付工资,都属于拖欠工资。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自己被单位辞退,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并且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是要承担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自己辞职有补偿金吗?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一般情况下只要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拒绝支付工资给员工或者是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