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法律知识2022-12-08 18:13:55智慧百科

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情况下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挪用特定款物案件中审判员需要主动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挪用特定款物罪提起公诉后存在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只有挪用法律上规定的特定救济款物的才能按照此罪定罪,一般挪用特定款物的数额达5000元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前嫌疑人可以主动归还特定款物的,可以从轻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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