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万!新一轮家电消费券来了!
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4日10:00——11月10日23:59
政府家电消费券分为A类消费券、B类消费券两种
A类消费券。消费者在我市中心城区(含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B类消费券。消费者在我市县(市)及以下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