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公开谴责及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高 印寒、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段德炳、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收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张莹莹收深交所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原因系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