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1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綦江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綦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綦江区新增部分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文龙街道:枫丹韵绿堡10号楼;
2.文龙街道:天正雅苑16栋;
3.三江街道:三河街单号1号至197号;
4.三江街道:三河街双号2号至130号;
5.三江街道:三酒路5号至59号;
6.三江街道:新铁路27号至39号。
以上区域从2022年11月14日21时起执行。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第1、2、3、5天开展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临时管控区
(一)具体点位
1.安稳镇渝阳二路42号1、2、3、4单元;
2.打通镇兴金路12号、14号;
3.打通镇兴金路1号6单元。
以上区域从2022年11月14日17时起执行。
(二)管理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到指定位置开展核酸采样,每次采样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9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以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綦江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綦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綦江区新增部分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古南街道:江南世家小区8栋2单元;
2.通惠街道:峰汇国际小区1栋。
以上区域从2022年11月14日23时起执行。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第1、2、3、5天开展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