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热点资讯2023-01-14 00:05:39智慧百科

关于《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关于《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促进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试点工作意见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对现行的《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我市实施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来情况

我市自2016年开始,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省、市政府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促进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安家落户,助推全市新型城镇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先后印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工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农民、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息政策优惠。探索建立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缴存使用新机制。2020年元月,在以上两个办法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实施办法》,对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公积金办法实施以来,共有5035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有1828人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总额5.8亿元,占当期贷款总量的10%左右,累计支持购房面积22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9.76亿元。

此次出台的《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办法》的特点

01

进一步明确了缴存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从业人员。

02

降低了开户缴存条件

原《办法》中要求只有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办理开户手续,新《办法》取消了这一规定。

03

支持自主灵活缴存

新《办法》充分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不稳定的实际,提供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由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需求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取消了原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近6个月平均收入作为缴存基数计算缴存额的规定。这一作法,既可有效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标准,又能有效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便利度。据测算,根据原《办法》,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近年来平均月缴存额1180元,而根据新《办法》,如以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3150元、下限为75元为例,则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3150元的月缴存额标准缴存,连续缴存6个月的余额,按照存贷倍数25计算,最高可贷额度为47.25万元。况且夫妻双方还可以同时开户缴存,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04

销户提取更便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停缴的,原《办法》规定在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才能办理销户提取,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时间限制。

05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新《办法》根据住建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相关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照单位职工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计入个人账户之日起,参照国家规定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方式、利率计息。三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履行连续正常缴存义务,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对其账户内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缴存利息补贴在其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当年标准一次性核定结算。2023年缴存利息补贴为0.7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不但享受了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目前为商业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1.5%),而且额外的享受到0.75%的缴存利息补贴,两项加起来达到2.25%,高于我市商业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平均挂牌利率1.9%,远高于我市商业银行一年期零存整取平均挂牌利率1.35%。

由此,新《办法》实施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与单位职工缴存者一样的低利率政策优惠;如果没有申请贷款,可以获得高于单位职工缴存者的存款利息,也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和增进。

06

明确了缴存利息补贴列支渠道

住建部试点的重庆、广州、成都、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中,深圳、重庆、成都3个城市给予了灵活就业缴存人一定的缴存补贴(利息补贴)。其中,深圳方案规定:“利息补贴支出在住房公积金成本中列支。”重庆方案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当年业务支出。”我们参照以上两个城市方案,在《办法》中规定:“缴存利息补贴在住房公积金成本中列支。”不需市财政另行安排资金。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编辑 / 整理:W.Qian 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出品: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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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就业  贷款  缴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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