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规则与习俗
我国人名文化源远流长,文字的产生使人们拥有了用文字表达的姓名这一独特身份标识。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独特的人名文化,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起名遵循不同的规则与习俗。
春秋时期取名讲究“五类”“六不”,即“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和“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入名。
两汉时期取名以温文尔雅为风尚,亦有对幸福安乐的期盼,更崇尚建功立业的雄健。如苏武、霍去病、李延年、刘秀、班固……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佛教风行一时,谢玄、王僧辩之类的名字由此浮现。南朝人名亦盛用“之”字,如王羲之家族及祖冲之。北朝人起名则较为朴直率真,如傅竖眼、闾大肥。
时至唐朝,儒学复兴,尉迟敬德、狄仁杰等儒家意味浓厚的名字在历史的星空大放异彩。
唐宋时期还逐渐形成了以辈次取名的习俗。宋朝喜欢用五行序辈,取五行相生之义,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如,南宋丞相张浚,子张栻,孙张焯。
当代,人们起名虽已不囿于古代起名的繁杂规则,更多的是表达理想信念、崇尚仰慕、纪念意义和祝福赞美,但姓名的传承意义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