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货车司乘人员出发前防疫准备
1.司乘人员应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需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2.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货车司机可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3.货车司乘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随车携带使用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02货车司乘人员运输过程中防疫要求
5.运输过程中,科学佩戴口罩,司乘人员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作业前后要消毒洗手。
6.货车司乘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1次,出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
7.车辆运行期间,货车驾驶室要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8.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运输作业的司乘人员,驾驶室、车厢内部、车厢外部重点接触部位每趟次消毒1次,车厢外部每2趟次消毒1次,每4小时通风一次,每趟次开展2次体温检测(进出各1次)。
9.从事跨省运输作业的,配合属地做好“落地检”等相关防疫工作。
03返(来)吉货车司乘人员防疫要求
10.省外返(来)吉货车司乘人员,提前24小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
11.省外返(来)吉货车司乘人员到达吉林时需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我省疫情防控查验工作并进行“落地检”。
12.对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措施,避免与社会面接触。结束运输任务的货车司乘人员,要按照国家“二十条”措施实行7天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0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货车司乘人员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车辆通行管控、防疫检查站点和核酸检测点设置、通行证办理发放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