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南县部分区域由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30日0时起,对“茅市镇占禾村南木桥组和云集街道佳美园小区(不包括县住建局质监站家属楼)”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对近尾洲镇有序解除静默管理(合家村从10月22日起落实14天封控管理),恢复常态化防控。
请广大居民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清防疫通〔2022〕12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对红白喜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管控,坚决做到“喜事、宴会一律停办、丧事简办速办”,丧事办理当天或两天内完成,最多不超过3天,酒席不超过5桌。
近10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衡南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