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手机软件“开屏广告”(闪屏广告)泛滥这个现象的。从小雷的角度来说,手机软件,尤其是第三方软件的开屏广告毫无疑问是一个“破坏用户体验”的设计。更不用说某些软件已经把开屏广告玩出了新花样:以前那些静态图片广告已经过时了,现在的广告已经学会点击按钮跳转到别的App里了,更有甚者选择直接调用手机的陀螺仪或加速传感器,只要轻轻晃动手机就能在用户反应过来之前完成不同App之间的联动性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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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现象,有关部门也多次出手整治:2021年7月,工信部就发表了名为《工信部大力推进APP开屏弹窗信息骚扰用户问题整治》的文章,开始针对开屏弹窗广告进行整治。而在2022年12月,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推动制定APP“摇一摇”开屏信息弹窗跳转相关标准,试图规范化App的开屏“摇一摇”广告,从而杜绝“自动跳转”现象,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这次针对“摇一摇”的标准制定,有用吗?
摇一摇标准严格吗?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规范》的出台并不会直接减少我们打开App时看到的广告数量:以前能看到多少,现在也能看到多少,除非有“良心发现”的广告主发现“跳转率”没有以前那么高了而停止相关广告的投放。简单来说,《规范》的出台针对的是软件滥用“摇一摇”机制的乱象,而不是App软件有“摇一摇”这个现象。
而《规范》中新增的对“摇一摇”的判定规则也相当直白:
触发用户跳转的交互动作可参照如设备加速度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移动智能终端等日常生活中,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误导、强迫跳转。
简单来说,2022年的《规范》明确“摇一摇”行为的判定标准,提高了“摇一摇”行为的触发标准,不再允许软件以细微的加速度变化“误认为”用户想看广告,同时也比明确规范了不得出现误导和强迫跳转。
另外,在《规范》中也明确定义了App欺骗误导的行为,为用户维权提供了工具和手段,比如:
……通过“是否立即开始游戏”、“领取红包”、“手机卡顿”、“耗电太快”、“内存已满”等诱导方式……诱导用户下载、安装、使用App。
如果该标准可以被手机硬件品牌和软件企业共同执行的话,相信过去常见的“自动”跳转现象将不复存在。但问题是《规范》只是由行业参与者制定的行业标准,说到底也就是“明文行规”,离我们心目中的“法律法规”还有一定距离。
再加上不少企业仍旧采取“游击战”的方式,在App开屏广告中“干一票”就消失,不仅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有关部门的整治行为增加了挑战。《规范》能否真正起到规范的作用,现阶段还需要打上问号。
标准治标不治本
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在我国移动互联网行业中可以说颇为常见。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统一推送联盟”,现在改名叫“统一推送工作委员会”了,改过吗?换汤不换药啊。“统一推送”本可以整合国内软件推送生态,减少用户手机后台中推送服务的数量,从而减少用户手机的后台负载,优化手机资源消耗和续航时间,对用户、手机品牌和软件开发者来说都是好事。
但由于“统一推送”将直接直接影响目前市场上软件推送服务供应商的利益,即使2021年6月“统一推送”就已经覆盖了15个手机品牌,但在操作上依旧采用品牌自己推送服务的手机品牌依旧存在。软件方面也同样如此:尽管部分软件已经加入了对“统一推送”接口的支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软件依旧依赖自己的推送服务或所谓的“底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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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并不直接影响自己“生计”的“统一推送”都难以推广,像“摇一摇”这种真正直接关系到App广告打开率的规范,其推广之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就像“统一推送”一样,“摇一摇”规范影响的其实是软件企业的“主导权”。摇一摇机制虽然对用户不友好,也破坏用户体验,但是它确确实实可以提高软件广告的打开率。而“规范”的出现明确了“摇一摇”行为的判定规范,同时还明确禁止各种诱导用户的行为。“摇一摇”只是手段,而《规范》直接从“目的”上禁止App诱导用户,这意味着即使相关企业找到了“摇一摇”之外的新广告跳转方式,也不允许再“帮用户做选择”。从这一点看,《规范》的出现并非坏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真的需要开屏广告吗?或者从根本上讲,软件没了开屏画面就无法运行了吗?
我们真的需要闪屏广告吗?
究竟哪个软件第一个发明了开屏广告已无从考究,但毫无疑问,开屏广告的消失并不会从程序的角度让软件闪退。我知道,如果哪天法律要求全面禁止开屏广告,一定会有硬件或软件企业站出来说“开屏广告是为了给软件启动、资源加载留时间”,比如某IPTV企业就曾为他们的机顶盒广告这样辩解过。
但开屏画面就必须存在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第一代iPhone刚刚发布、AppStore都还没出现的时候,当时的苹果就已经想到了解决软件打开缓慢、黑屏不好看的问题。以当时的硬件水平,打开软件要等个一两秒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当时的苹果并没有在邮件、股票等软件打开之前加入5秒“可跳过”的广告,反而是用一张没有数据的软件界面截图来充当开屏画面。
这种做法不仅不像现代广告一样破坏用户体验,甚至还给用户一种软件响应非常快的错觉,可以说一举多得。当然了,现在iPhone上来自Apple的第一方软件已经直接取消了这个设计,即使冷启动也足够迅速。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因为苹果自家软件优化的问题,那这里再举一个优秀的正面例子:iOS的小米移动App。作为一个运营商的App,iOS上的小米移动App有着所有运营商App中惊为天人的打开速度,即使冷启动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直接进入到主界面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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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小米移动也有开屏画面,但因为打开速度实在是太快,小米并没有在小米移动的开屏画面上强行填充5秒的广告。就算是冷启动长达数秒的“小而美”App,也不会在开屏放广告来“丰富用户体验”。可以说开屏广告从来都不是互联网时代的“必需品”。
顺带一提,根据小雷某些做移动开发的同学的反馈,部分App为了提高开屏广告的展示次数,会在后台主动“杀掉”自己的进程,用提高应用重载率、牺牲用户体验、“甩锅”手机品牌的方式获取更高的广告收入。对这种App来说,《规范》的作用根本不值一提。
总结
如果说开屏广告的出现是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那“摇一摇广告”毫无疑问是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里程碑。“摇一摇”的出现标志着App开发商正式站到了用户的对立面:为了提高广告的跳转率,他们不惜以牺牲用户数量、侵犯用户底线的手段为广告引流。在“恶心用户”这件事上,源源不断的广告收益是他们的动力,店大欺人的“生态”是他们的底气。
而《规范》的出现,只不过是他们“榨取用户价值”的小障碍。可以预见的是,App开发者将不断更新全新的诱导用户跳转方式,而“跳一跳”的猫鼠游戏,也将以另一个形式继续上演,直到明年《规范》的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