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目前县域周边疫情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按照“梯次有序恢复、分级分类管控、分区域分步骤“及”有序开放、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原则,决定自11月3日10时起,以乡镇为单位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除重点乡镇、村、社区外)。
措施:
县域内公交车继续暂停营运,出租车分批次分区域逐步有序恢复营运,实行无接触支付方式;全面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特别是要统筹好各方资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提供充足的生活物资供应及应急需求保障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控措施落实,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在全面抓实员工、车辆闭环管控及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生产建设经营。各类会议、活动等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