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优化调整阳性感染者解除居家隔离标准
1. 阳性感染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①居家隔离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
②居家隔离满7天时,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
2. 如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第7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落实居家隔离,待满足上述条件后予以解离。
3. 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解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 解除隔离后可返岗复工,无需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
5. 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宣传,倡导全民打疫苗、全民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做好常态化自我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