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参保人员: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将进行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办系统切换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市医保中心统一安排部署,有关北京市医疗保障业务将暂停受理,具体如下:
一、自11月7日起,停止受理城镇职工(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和征地超转险种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业务(详见11月3日发布内容)。
二、自11月24日起,停止受理异地特殊病业务。
三、自11月25日19时至12月3日6时,医保经办窗口、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与医保相关的业务均暂停服务。
四、12月2日22时至12月3日6时期间,暂停医保电子凭证服务,请需要就诊的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就医。
以上业务办理时间如有变化及恢复时间以市级通知为准,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请您随时关注丰台医保微信公众号。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您注意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流动,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63252388。
丰台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