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准予迁入证明》的相关说明
2022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将于12月15日结束。为保障积分落户人员顺利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证时间
公安机关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名单后,需通过数据核验、导库等工作,预计12月末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1月中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如遇疫情等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的情况,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重要通知”内容。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三、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修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45 24538075。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电话:66897743。
四、常见问题
(一)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注意不要将第二联、第三联自行撕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务工”选项,怎么办?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四)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