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角镇出入通行证办理范围
为做好三角镇疫情期间应急保供工作,现将辖区内道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期间民生、防疫、应急等车辆办理通行证范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1.重点商超等民生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电、油、粮油运输以及粮油储备、生产厂家等运转保障车辆;
2.工业企业生产保障应急、生活保障物资运输车辆;
3.银行运钞车辆、省市镇级保供企业;
4.规上、限上和规下样本企业生产物料运输车辆;
5.物流运输单位、快递企业。
(二)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1.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2.重点项目建筑施工车辆;3.垃圾清运车辆。
(三)市场监管分局
农贸市场、食品企业等重点食品保供企业,药品经营、仓储、配送企业,配餐企业、外卖配送企业,企业食堂材料配送车辆。
(四)教体文旅局
学校食堂材料运输车辆。
(五)农业农村局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产品产出企业、供水污水运输车辆。
(六)卫健分局
防疫应急物资(仅限医疗物资)、医疗垃圾运输车辆。
(七)三角医院
需规律性治疗的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患者,精神残障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孕妇、老年人、儿童等有应急就医需求的特殊群体。
(八)公共服务办
1.因奔丧等特殊情况确需出入的车辆;
2.民政兜底对象送餐服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