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当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暂停来访接待和见面探视活动;暂停家属为入住老年人送餐;暂不接收新入院人员,因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人,需经严格健康评估且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居家上门服务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刚性需求为主。
二、强化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防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含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关爱之家”)实行临时封闭管理,暂停来访、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外来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儿童福利服务机构。
三、强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防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暂停探访、咨询、接待活动。暂停接收新的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院内住养人员非因转院治疗等特殊原因不得外出。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暂停聚集性服务活动。
四、强化婚姻登记机构防控。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暂停颁证仪式、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凡正常运行的婚姻登记机构要分时段控制登记数量,全面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对象可登录“我的南京”APP和“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各区婚姻登记机构电话等进行预约。
五、强化殡葬服务机构防控。全面关闭全市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场所,暂停开展现场祭扫和骨灰安放。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祭扫(通过 “南京殡葬96444”或“我的南京”APP登录“宁思念”平台)、代为祭扫(可拨打96444咨询或关注“南京殡葬96444”)等方式寄托哀思。殡仪服务机构暂停办理治丧守灵、遗体告别、骨灰祭祀等集中治丧服务。
六、强化社区(村)防控。居(村)民应增强防控意识,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及时向所在的社区(村)报备。
七、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独居老人、高龄困难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民政部门求助。暂停开展流浪乞讨救助人员送返工作,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可拨打110或者致电85574995提供帮助。后续安排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