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能力与收入水平有直接关联,而保障就业是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提振消费应将保障和提高居民收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保住就业,就必须扶持和发展企业。这段时间,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稳岗留工压力明显加大,直接影响到企业员工正常的工资待遇发放。当务之急,应在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复市的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统筹推进员工待遇保障,努力减少疫情造成的影响。市场主体稳了,劳动者的就业饭碗端得稳,才能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
在支持企业走出低谷、稳岗留工的同时,也要关心困难群众。部分地方由于出现突发疫情,一些困难群众的生活受到一定影响。为此,此前民政部、财政部专门下文明确,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包括一部分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除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之外,各地还采取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多项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消费不降低。因此,当前形势下,提升消费能力,还应当加强兜底基本民生的力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保住、保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还需从收入分配上入手,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收入合理增长。具体对劳动者个体来说,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下,收入增长往往与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直接挂钩,技能型人才、乡土人才等群体已经成为中等收入人群的重要来源。伴随着收入增加,他们的消费意愿和消费预期不仅能够加速形成新消费增长点,还能带动和影响其他群体激发消费活力。
同时,要从促进收入稳定、扩大就业规模、做好权益保障等方面入手,为持续稳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开发消费潜力释放新空间打下良好基础。(敖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