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热点资讯2022-07-11 16:00:39佚名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7月9日以来,我镇陆续发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全力切断传播链条,严防规模性疫情,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即日起三角镇实行如下管控措施:

  一、全镇实行区域围合管理。

  以物业小区、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原则上只保留若干个出入口,出入口处设置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必查,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证明通行,各围合区人员非必要不互相流动。

  二、禁止参与聚集性活动。

  除防控需要外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全镇各类公园、广场、球场等关闭。所有居民群众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三、停止非必要人员流动。

除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基本生活服务保障人员、保持生产经营状态企业员工、采购生活必需品人员外,其余人员非必要不出门、不出区(就医、参加核酸等特殊需求除外)。

  四、严格社会面管控。

  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自取、配送实施“无接触式”服务。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场所外,其余购物商场、商铺、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五、全力保障一线防疫。

  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保证基本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就地转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防疫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拒不遵守防疫政策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本文标签: 人员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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