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二仙桥还能不能走成华大道?顶流节目全网下架,谭Sir称面临千万索赔,发生了什么?

热点资讯2022-07-12 00:40:25未知

到二仙桥还能不能走成华大道?顶流节目全网下架,谭Sir称面临千万索赔,发生了什么?


“到二仙桥,走成华大道”。

“5G冲浪”的网友们,对交通普法节目《谭谈交通》中这个神一样的梗应该不陌生。


(《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和“二仙桥大爷”)

2005年,《谭谈交通》横空出世。因节目内容有趣、直白,《谭谈交通》受到成都当地和全国观众的喜爱。很多网友即便没有去过成都,也知道走成华大道能去二仙桥。

不过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布多条微博称,《谭谈交通》因版权问题全网下架,他本人和许多二创作者,也可能面临上千万的赔偿。

顶流节目要下架?

《谭谈交通》是一档交通法规宣传电视节目,于2005年在成都电视台播出。由于贴近大众且语言直白、诙谐幽默,《谭谈交通》播出后不仅在成都大受欢迎,也受到全国观众的喜爱。

直到现在,《谭谈交通》在豆瓣上的评分还高达9.5,堪称国内电视节目的“天花板”。


尤其是近几年来,《谭谈交通》的多期经典节目被制作成二创、鬼畜视频,持续在互联网发酵。《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也成为网红。

2018年5月,因种种原因,延续了13年的《谭谈交通》最后一期节目播出,主持人谭乔也逐渐淡出视野。但该节目的热度并没有随之消退,反而有越来越高的趋势。

近两年,谭乔开始重新在互联网平台上活跃,吸粉无数。目前,谭乔在B站上拥有387万粉丝,在抖音和微博上分别拥有289万、80万粉丝。

7月10日,谭乔连发两条微博表示,《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


谭乔称,近期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反馈,不仅他的账号(相关内容)被清空,许多二次创作者制作的爆款视频,也被逐渐投诉下架。

谭乔称,《谭谈交通》自2005年3月28日开始,由他本人原创拍摄,十几年来一直是无偿公益普法的视频,所以无论是作为唯一的创作,还是视频的记录方,都从来没有去主张过所谓的版权。

但随着节目进一步火爆出圈,有人看中了其中公益普法之外的商业价值。谭乔在视频中提到了一家名为成都游术的公司,谭乔称,成都游术从去年开始,放出“豪言壮语”,说要通过《谭谈交通》视频全网索赔数千万元。

谭乔还表示,对于该节目,从来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和协议。作为唯一的视频作者,没有接到任何机构或个人交流的情况下,有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

成都游术起诉多个互联网平台

谭乔在视频中提到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远远晚于《谭谈交通》的播出时间。

其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管理、教育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企查查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成都游术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超过90起,案件均集中在今年。


被成都游术起诉的包括B站(上海宽娱)、抖音(微播视界)、百度、咪咕、小红书(行吟信息)等多个知名互联网平台,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针对谭乔的微博内容,目前成都游术尚未有任何回应。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工商系统预留电话,均显示正在通过中。该电话所绑定的微信也显示“对方被加好友过于频繁,请稍后添加。”

记者发现,目前在互联网平台上,基本已难以搜索到《谭谈交通》的完整版视频节目。但各平台上还有不少以《谭谈交通》为素材的二次创作作品。


以B站为例,平台上以该节目为素材的二创作品中,点击量超过100万的就超过20个。还有多个视频点击量超过500万。

此前谭乔曾表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善意的二创和编辑,能够更有趣,更广泛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这就节目的目的。

此外,在脱离《谭谈交通》节目后,谭乔本人近年来也围绕《谭谈交通》制作了不少衍生节目或视频,目前这些视频并未受到争议事件的影响。

版权归属是核心争议

此次《谭谈交通》产生争议的核心问题,是节目的版权到底归属于何方。

根据以往播出情况来看,《谭谈交通》每期主要由主持人谭乔出镜,另有一名摄像。而在后续环节中,还牵涉到电视台的剪辑、播出等。

企查查信息还显示,目前与《谭谈交通》版权相关的作品著作权共有5项,著作权人为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涉及《谭谈交通》的多期节目,登记日期为2016年8月和10月,作品类别均为文字。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谭谈交通”商标)

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由成都电视台全资控股。此外,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名下则持有多个“谭谈交通”商标,涵盖交通运输、建筑监理、通讯服务、教育娱乐等类别,商标申请日期均为2016年6月。

单从股权关系来看,成都游术与《谭谈交通》版权所有方并无任何交叉持股。

据中新财经报道,谭乔面临赔偿的首要原因是成都游术投诉他侵权,此外,还有一些商业合作,由于他个人面临无法正常履约,可能导致一些赔偿。

对于《谭谈交通》的版权归属,谭乔认为,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他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在7月10日的视频中,谭乔也提出疑问称,仅仅是视频的记录一方,是否有对全网热心群众对《谭谈交通》的传播提出巨额赔偿的权利。

(责编:张骞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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