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7月11日11:00起,进入西区街道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辖区内人员未进行全员核酸采样的,请在11日14时前迅速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西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