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回应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争取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热点资讯2022-07-12 15:35:35佚名

招商证券回应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争取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证监会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招商证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记者以投资人身份联系到招商证券证券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对该事件进行了检讨和整改,争取不再发生同类事件。招商证券连续多日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招商证券跌0.14%。

证监会:对招商证券及胡滔、邓曙光、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称: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证监会:对招商证券胡滔、邓曙光、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对胡滔、邓曙光、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称:经查,我会发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第二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胡滔作为公司总裁助理、首席数字官,协管信息技术工作,邓曙光作为公司金融科技中心总监,陈卓作为公司金融科技中心核心交易开发部总经理,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对招商证券胡滔、邓曙光、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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