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校外教育培训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和治理,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提醒如下:
一、谨慎参与校外教育培训。按照相关要求,对实施语、数、外等学科培训机构在未转变为非营利性、完成三方监管账户前不得开展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及周末,周一至周五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对实施舞蹈、音乐、美术等非学科培训机构进行资质整改,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如确需参加校外教育培训,请您一定要核查机构证照后谨慎选择。
二、谨慎缴费。鼓励先培训后付费,一课(或一周、或一月)一销,坚决禁止“培训贷”。为避免出现“退费难”、“机构倒闭”、“举办者跑路”等情况,请家长朋友们一定要谨慎缴费,同时注意所缴费用应缴入机构的对公账户,而非私人账户。
三、保障合法权益。培训前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或《重庆市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阅读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广大家长朋友对落实“双减”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自觉抵制一切违规行为,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云阳县教委举报电话:55138387
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551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