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本科提前批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8:00-13:00。
(二)征集对象
1.军队院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政治考核、面试及拟报学校专业体检合格的未录取理科考生。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已参加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首轮体检,和6月27日至7月3日
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及面试,结论均合格的未录取理科男生。
3.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参加相应专业对应学校综合评价测试入围的未录取理科考生。
4..上海海事大学、宁波大学、渤海大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的航海技术等相关专业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身高和视力等身体状况符合学校要求的未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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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两组志愿。第一组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二组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轮投档”的办法投档第一组志愿,第一组志愿录取未满额,再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第二组志愿,供学校审录。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