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是上海市集聚和留用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王牌”项目。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经过遴选的优秀博士后,由上海市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
上海超级博士后资助标准
(一) 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 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国家“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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