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2020-04-30发布社保政策问答,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08-0.76%。
拓展阅读: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信息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江北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