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在涧人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7号)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及我省一些地市出现疫情反弹,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全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全区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涧人员进行集中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及检测次数
(一)31类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2022年7月8日以来有市域夕旅居史的来(返)涧人员,三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二、集中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7月14日一7月16日。
三、检测地点
属于检测范围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检测费用
免费。
五、注意事项
(一)近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的人员,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与上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二)近期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间隔48小时以上。
(三)参加免费核酸检测的人员,检测时需出示身份证、行程卡。
(四)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保持米以上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采样后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附件:
1、涧西区核酸检测采样点统计表
2、31类重点人员范围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附件2:
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