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10日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关于“非必要不离昆”以及3月12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关于“非必要不离沪”等要求,对于在昆落实“7+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分别进入后7天或后11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昆山、非必要不开展沪昆通勤。
:对于经苏州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进行运输活动的(行程卡带*号),及时进行信息登记,落实“定人定车定线定点”的原则。对于外地来昆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即停即卸即装即走”的要求,原则上司乘人员不离车、夜不留宿。对于返昆司乘人员,由所在企业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严格落实工作场所、临时居所“点对点”管理。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区镇要协助落实集中管理。
:自3月21日0时起,继续对花桥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期限暂定为7天。封闭式管理期间,在花桥的所有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可在本区域内有序活动,非必要不得离开花桥,自觉做到少出门、不聚集,主动配合“两查一测一扫”、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
:对以下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将给予不同程度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不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的;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接到疫情防控机构协查电话,不立即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不报备相关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等。
:所有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的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包括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苏州市行政区域外来(返)昆山人员应通过昆山市民(“鹿路通”)APP或扫二维码进入“来(返)昆人员自主申报”模块,也可登录“苏周到”APP、扫数字门牌二维码进入“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主动如实申报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在各查验点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信息登记记录,如已完成提前申报,各查验点在扫码查验后予以优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