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宜阳县;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宜阳县;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二、受理地址和时间
(一)受理地址:
宜阳县学生资助中心(教体局院内西侧) 037968821629
宜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受理点 037968828002
宜阳县第二高级中学受理点(二高东南门 037960609700
宜阳县第一实验高级中学受理点 037968882301
宜阳县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受理点 037968878739
其中宜阳县学生资助中心面向全县贷款学生办理在校大学生首贷、续贷、就学信息变更、还款等业务;宜阳一高、二高、实验一高、实验二高等4个高中受理点仅办理大学新生首贷业务。
(二)受理时间:2022年7月18日--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周末不办理。
8月1日--30日为贷款办理高峰期,为避免拥堵,实行错峰办理,原则上7月18日--8月1日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续贷),8月2日--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首贷)。
四个高中受理点工作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工作日,周末不办理。
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疾病传播风险,符合条件的续贷学生全部网上远程办理助学贷款,具体方法参阅《远程续贷操作手册》。
三、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注:办理贷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建议首次贷款学生贷款期限填写为19年(本科19年,专科18年)。
五、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六、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
1、首贷流程:大学新生到就读高中办理生源地贷款预申请手续(在校大学生首贷直接进行网上注册,但签订合同时需提交贷款系统导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学生进行网上注册---登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带上申请表、两人身份证原件、两人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或高中受理点办理。
注:在县外省内高中毕业的学生,未通过预申请的需提供“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就读学校审核盖章。
2、所需材料:(首次贷款,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学生资助中心或高中受理点现场办理)
(1)申请表1份;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新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原件。
注:2022年大学新生由原毕业高中学校负责预申请、指导网上注册、导出打印申请表。
(二)续贷
1、续贷流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并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申请(选择远程续贷的贷款学生请参照《远程续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如远程续贷时无法认证,需选择现场办理,然后导出打印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后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2、现场办理续贷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1份。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注:建议续贷申请时贷款年限逐年递减。贷款学生升学或休、复学后,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方可继续享受政府贴息和办理续贷。
(三)注意事项
各位同学及家长到高中学校受理点或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需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从指挥,间隔一米排队,有序办理,不扎堆,避免出现排队拥挤现象,保障同学、家长的安全健康。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