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特贫户周家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同村的老杨遇到车祸,生命危在旦夕。由于杨家在当地也属于贫困户,没办法拿出高昂的手术费,所以在村干部的组织下发起了一场村内筹款。
村中大多数村民先后掏出百元或千元向老杨无偿捐款,特贫户的周家同样拿出了十天的伙食费,向老杨捐了100元钱。
可没想到周家好心捐献100元,却在一个月后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老杨家属将周家告上了法庭,并索要200万的赔偿金。
特贫户好心捐钱却反被告,这期间究竟发生了哪些故事呢?
周连继是当地出名的特贫户,当年已经年近60岁,并且家中还有着一位90岁的老父亲需要抚养。
周连继没上过学,也没有太大的本事,平常只能靠打打零工赚钱养家糊口,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将自家的儿女抚养成人并结婚生子。
对于周连继来说,他家中虽然非常贫困,但他却是村中有名的老好人,村里有事他真上的那种。
当同村的老杨出车祸住院的消息传出后,周连继主动向村委提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帮助老杨一家度过难关,甚至还主动拿出了自家十天的伙食费,捐出100块钱。
就是这么一个老好人,却在后来遭遇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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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出车祸的老杨收到了村民的捐款,但他的伤势却十分严重,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老杨去世后,老杨的家属却一纸诉状将周连继告上了法院,并且要求赔偿200万元,理由是老杨的去世完全是由周连继一家引起的。
周连继在接到法院的传讯后满脸震惊,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好心捐款却被反咬一口,并且对方一口咬定老杨的去世就是周家所为。
周连继
面对老杨家属的无理取闹,周连继也是有苦说不出,自家连车都没有,又怎么会造成老杨车祸去世呢?
同村的老杨车祸去世,周连继配合村委组织捐钱,最后却成为了被告。那么老杨车祸去世,真的和周连继有关系吗?
2014年6月8日,气象局发布8级大风预警通告。和周连继同村的老杨刚从城里办完事骑着电动车回家,走到村口后突然遇到一阵大风,吹得老杨睁不开眼。
由于回家心切,老杨并没有理会大风,而是顶着风前进。又骑行了一段路后,没想到突然“咔嚓”一声,远处的一颗大树没能经受住大风的吹袭,折断下来。
折断的树枝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老杨头顶,老杨当时就头破血流,晕倒在了地上。
路过的路人看到老杨的惨象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且联系上了老杨的家人。
现场资料图
老杨的家人赶到医院后,只看到他躺在病床上陷入深度昏迷。医生对于老杨的病情并不报乐观情绪,毕竟老杨伤的是脑袋,人体最重要的器官。
为此,医院提出了高昂的手术费用,但老杨的家庭情况也并不比周连继家好上多少,根本无力承担高昂的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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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周连继得知老杨身上发生的事情后,立刻向村委提出捐钱事宜,并主动捐出100块钱来帮助老杨度过难关。
村民在村委和周连继的号召下,纷纷发起捐款,短短两天便凑出了近万元的手术费。村委拿着筹来的钱赶到医院,亲手交到了老杨家属手中,用作手术费用。
周连继作为主动发起捐款的人之一,老杨家属也对他表达了深切的感谢,不过让人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仅仅过去一个月时间,原本的恩人却变成了对簿公堂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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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动手术的钱被村委筹齐,但老杨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老杨的家属面对亲人的离世伤心欲绝,誓要找到老杨遭遇车祸的真凶。
于是老杨的家属便开始四处寻找目击证人,并将散落在路边的树枝做了检测,发现树枝上确实有老杨的血液,也就是说这棵树枝就是造成老杨身亡的罪魁祸首。
不过“凶手”树枝虽然找到了,但总不能让树枝赔偿吧,为此老杨的家属通过村委找到了村口大树的主人,正是同村的特贫户周连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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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4年,村委便将村口的树木承包给了周连继,也就是说周连继是村口树木的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
找到责任人后,老杨的家属便一纸诉状将老杨告上了法院,并要求他赔偿200万元。
周连继在收到法院传讯后,当即傻了眼,虽然村口的树木确实是周连继承包的,但老杨的家属却让他来承担责任,这未免也太不讲理了吧。
造成老杨去世的元凶就是树枝,而且恰巧当天刮起了8级大风,大风刮断树枝算是天灾,又怎能怪到周连继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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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凭树枝被大风刮断就到法院状告周连继,这确实不符合法律,但老杨家属带着树枝到林业局进行了检验,发现树枝被折断的真实原因却是树枝遭到蛀虫侵蚀,所以才会被大风轻易刮断。
既然树枝折断的真实原因是因为蛀虫侵蚀,那么自然需要管理者承担部分责任,并且老杨家属询问过律师,律师也解释了相关法律: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伤,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用法律知识解读后,外加林业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树枝折断是由蛀虫造成的,那么很显然是因为管理者没能做好防蛀虫的措施,导致树枝被大风轻易折断,造成老杨身亡,所以管理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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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树木管理得当,防止蛀虫侵蚀树枝,那么树枝自然不会轻易被大风折断,老杨也不会身亡。
归根结底,老杨的离世,跟树木有直接关系,而承包这片树林的人又是周连继,所以他才会被老杨家属状告的法庭。
在法院时进行审判时,周连继却猛然想起,自己承包了从2004年4月1日起,承包村口树林10年,到了2014年4月1日截止。
树木承包合同书
也就是说,周连继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不是村口树林的管理者,根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周连继的律师也表示,周连继和村委签署的承包合同确实已经到期,周连继不需要承担责任,主要责任方在村委一边。
周连继也向法官诉说:“我在合同到期之前跟村委说过,我想把树砍了卖钱,可村委不同意,非得让5年后再把树砍了。”
眼见责任就要落在村委身上,村委负责人赶紧回应道:“自从签订承包合同后,村里只有监督职责,其他任何责任都得由周连继承担。”
老杨一家和周连继连同村委负责人在法庭上踢起了皮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法院经过商议后下达一审判决:
周连继作为树林的管理者,因为自身的失职导致大树被蛀虫侵蚀,最终造成了人员伤亡,理应承担40%的主要责任,村委作为监督着没能尽到监督的责任,需要承担30%的次要责任,而老杨作为一名成年人,在大风天气骑车没能做好防护措施,需要承担30%的责任。
法院判决
面对法院的判决,三方责任人都提出了异议,其中村委和周连继提出上诉。当时老杨发生车祸时,并没有第一时间的目击证人证明老杨就是被树枝砸倒的。
为了能够避免承担责任,周连继和村委会选择上诉,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在审理过程中,周连继向法官阐明,并没有直接证据表示老杨是被折断的树枝砸伤而亡,所以不应该由村委和周连继承担责任。
法院庭审/图源网络
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专门做出了技术鉴定,由公安部门提供尸检报告以及提取折断树枝上的DNA,最终确定了老杨头部创伤就是由树枝造成,不过中级人民法院还是更改了判决,毕竟周连继已经在2014年4月1日与村委的承包合同到期,所以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经过法院二审判决,村委在与周连继树林承包协议到期后未能及时处理该树木,并且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由村委承担老杨死亡的85%责任,周连继则承担15%的责任。
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下达以后,周连继和村委会都没有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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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杨来说,悲剧发生得太过突然,面对8级大风天气没能做好防备措施,所以造成了惨剧的发生。
而对于周连继来说,老杨遭遇车祸身亡,看似没有直接联系,但毕竟树林曾是周连继承包的,他并未对树木做到有效管理,没能及时察觉被蛀虫侵蚀的树枝,所以才会导致老杨遭遇厄难。
至于村委,村委在其中扮演的是监管者的职责,但在事故发生前没能尽到监管职责,并且周连继在老杨遇难前已经结束了与村委的承包合同,村委没有及时做出相关解决方案,才会导致老杨的悲剧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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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老杨的悲剧令人唏嘘,路边的树木应该定期进行维护查看,保证树木健康。因果循环,老杨的去世看似是一个巧合,实则由无数外在因素影响,认为因素也占据了绝大部分。
希望通过这场事故,能让人得到反思,出门在外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