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49号通告
7月17日1时,市区6板块连续三日社会面和隔离点阳性感染者零新增。
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评估,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决定对全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科学动态调整,将锡山区云林街道春雷苑C区和柏树下,新吴区新安街道干城路6号,硕放街道南星苑二社区、三社区,旺庄街道科园路科技产业园93-C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将梁溪区惠山街道无锡医博中医肛泰医院、造船二村,山北街道盛岸市场周边片区(东至惠峰路、南至惠钱路、西至石门路、北至盛岸路区域:阅山花园小区,惠麓苑一期,惠麓苑二期A区、B区、C区、D区,惠峰新村,二泉花园小区),锡山区东亭街道蓝光五彩华庭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各社区(村)要进一步规范中高风险区管理,高风险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零星散发、部分地区局部暴发的态势。7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新增16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3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甘肃省兰州市、广东省珠海市等地相继发现多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国内已发现有感染者基因测序为传播力更强、速度更快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分支BA.5,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织密织牢我市疫情防控网,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2年7月8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安徽省蚌埠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驻马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要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或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各街道(镇)、社区(村)、“两站一场”、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广东省珠海市、安徽省蚌埠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驻马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等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特别要加大对废弃厂房、闲置工棚、群租房、桥梁涵洞等部位的排查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3、全市各大景区、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守好入口关,严格查验进入人员“门铃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采样证明,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4、全市各类园区、企业、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中介、外包服务机构等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强化外来务工人员规范管理,建立招工、用工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做到全部见底、一个不漏。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规范化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做核测有结果等防控措施,药店要对购买“四类”药物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
6、高风险岗位人员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应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在锡人员应根据要求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限制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检测后恢复正常。
7、全市上下要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指导统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员排查管控到位;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防疫措施落实落细。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形势依旧严峻,防控一刻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