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69岁老太看守公房23年讨要报酬后续:翠屏区住建局称看守公房确有其事,关系性质不好认定

热点资讯2022-07-17 13:20:25佚名

四川宜宾69岁老太看守公房23年讨要报酬后续:翠屏区住建局称看守公房确有其事,关系性质不好认定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近日,封面新闻“云求助”栏目连续追踪报道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69岁老太徐世华看守公房23年,公房拆除后讨要工资未果的情况后,引起翠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连日来,翠屏区住建局、大观楼街道、区公房中心等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徐世华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7月15日,翠屏区住建局约见封面新闻记者,口头通报了专项调查组初步调查情况。

专项调查组走访多人

翠屏区住建局称,徐世华的诉求经媒体报道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组成专项调查组展开调查。

据称,由于事情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已大多退休,有的人对当年的事情已经记忆不清,还有的已经病故,给调查带来极大难度。

调查组先后调查走访了原房产公司负责人,及下属房建公司相关人员,徐世华、徐家强,公房所在文星社区等,初步了解了徐世华反映的情况。

看守公房事实得到确认

经了解,信义街6号房系原房产公司公房,面积500平方米左右,由原针织厂租赁用作厂房。1998年,原针织厂将厂房退还房产公司后,原房产公司主要领导将管理房屋的工作安排给下属房建公司。原房建公司负责人又将该项工作安排给承包项目负责人徐家强。

徐家强称,曾先后找过几批人都不愿意,于是只好委托自己的姐姐徐世华。徐世华接受看管公房任务后,一家人搬进信义街6号居住,并利用闲置厂房饲养鸡鸭鹅等。后来又在门口街边摆摊售卖香烟等。徐家强以“衣服街项目”名义,每月向徐世华发放了500元。

徐世华一家搬到信义街6号居住后,她原承租的公房一直闲置,其间曾予以转租。


徐世华重新搬回信义街6号居住

2021年,信义街6号产权由公房中心移交翠屏区文旅公司。2022年初,大观楼街道在危房排查中发现信义街6号存在安全隐患,遂要求文旅公司进行排危拆除。

看管公房性质如何认定?

调查组称,尽管徐世华看管公房的事实确实存在,但如何认定性质是一个问题。

首先,当年房建公司要求徐家强负责信义街6号管理工作,究竟是要求徐家强自己管理,还是要求他委托人管理?因时任房建公司负责人已经病故,其他人员也不知情,同时没有查到任何相关书面依据。

其次,徐家强以“衣服街项目”名义每月发给徐世华的500元,应该认定为“工资”还是“补贴”?这个认定关系到徐世华与房建公司及房产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调查组还称,从徐世华1998年开始看管公房至徐家强2005年退休期间,徐家强没有向房建公司、房产公司领导报告过有关委托徐世华看管公房的情况。退休时也没有对此办理过交接。

因此,在调查组形成的初步报告中,把徐世华看管公房的性质认定作为一个难题。

徐世华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

调查组称,徐世华提出的拆迁补偿诉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法规。

调查组认为,徐世华在信义街6号居住不属于承租关系,且信义街6号并非征用拆迁,而是排危拆除。徐世华要求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和理由不足。

调查组认为,徐世华提出看管公房期间按翠屏区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23万余元,涉及对其与房建公司、房产公司之间关系的认定,目前无法作出“该发”还是“不该发”的认定。

翠屏区住建局拒绝向封面新闻记者提供初步调查书面报告。表示将对初步调查了解的情况予以进一步核实,并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后,提交翠屏区政府。

重回危房居住存在安全隐患

封面新闻记者向调查组建议,目前徐世华搬回已经被认定为危房的信义街6号居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应当说服其尽快搬离,并加快调查处理进程,以避免夏季极端天气下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徐世华看管公房的事实基本可以确认后,如何认定性质?她与房建公司、房产公司之间究竟存不存在委托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她要求补发看管公房期间的工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调查组下一步将如何通过进一步调查找到答案?翠屏区政府又当如何处理这起涉及民生的问题?封面新闻将继续予以关注。


翠屏区住建局做了大量调查工作

相关报道:

四川宜宾69岁老太求助:帮房产公司看守了23年公房,他们说我没有劳动关系



被拆除的原宜宾市针织厂厂房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从6月起,69岁的徐世华又搬回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信义街6号,在原宜宾市针织厂厂房被拆除后留下的一间破屋里栖身下来。

除了尚未拆除完毕的几间破屋,这个面积好几百平方米的厂房已经成为一片废墟,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和徐世华的满头白发一起诉说着岁月沧桑。

1998年,徐世华受兄弟徐家强(原宜宾市房产公司下属房建公司项目负责人)委托,负责看守原针织厂厂房,到2021年整整23年。

2022年4月,这座厂房被拆除。徐世华向房屋产权现在的管理人翠屏区文旅公司讨要报酬和补偿,至今一无所获。

于是,她决定重新回到这里住下去。直到有个说法为止。

兄弟徐家强对姐姐回到这里居住坚决反对:“既没有水又没有电,房子也随时可能倒塌。夏季风雨都很大,万一把人伤到了咋办嘛?”

看守公房23年,工资只发了几年

徐世华的弟弟徐家强,是原宜宾市房产公司下属房建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家强说,1998年1月,原宜宾市针织厂将信义街6号房退还给房产公司后,因无人值守,厂房里面治安案件频发。居委会向房产公司反映要求派人值守,保证院子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徐家强说,当时公司主要领导把信义街6号房的看守工作安排给他。“我先后找了两拨人,但由于公司没有明确报酬,加上社会治安比较乱,经常有吸毒人员、流浪人员在这里聚集。两拨人都没干几天就拒绝了。”

无奈之下,徐家强找到了建筑公司下岗的姐姐徐世华。

时年45岁的徐世华一家四口就搬进了信义街6号,看守这片面积达数百平方米的厂房。徐世华说,在此期间,他们一家还对厂房破损等进行了多次维修。“钱都是我们自己出的。”

徐家强说,姐姐一家来到这里值守后,他曾多次就值守厂房的工资问题向公司领导请示,“领导表示房产公司属于事业单位,无从发放看守厂房的工资。只有等以后拆迁后的补偿作为徐世华的报酬。”

徐家强说,为了让姐姐安心看守公房,他只好以房建公司项目部的名义,每个月给徐世华发放500元的工资。“后来逐渐涨到1000余元。”

但项目部的业务也时有时无,这笔钱也只发了几年。“具体发到哪一年我确实记不清了,反正我2005年退休后肯定就没有发了。”

公房被拆除,看守公房23年补偿9万多

以信义街6号为家的二十多年里,徐世华经历了大儿子和丈夫相继去世的悲痛,独自一人抚育两个未成年的孙子孙女。在她的心里,厂房拆迁补偿是坚守二十多年的最后期待。

徐家强说,从2018年起,他就姐姐一家值守信义街6号的报酬补偿问题,反复与房产公司领导协商,都没有结果。

2021年起,年岁渐高的徐世华患上多种疾病,加之居住的值守房已经破烂不堪,不再具有看守的必要,便搬回了自己原来租住在附近的公房,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看看,“毕竟我们一家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我完全把这里当作我的家了。”

2022年4月18日,徐世华照例到信义街6号查看,发现整个厂房已经变成一片废墟,门口的几间值守房也被拆得七零八落。



徐世华过去居住的房屋也摇摇欲坠了

经徐家强多方打听,得知是厂房目前产权管理人翠屏区文旅公司将房屋拆除。文旅公司表示,愿意给予徐世华9万余元补偿。

徐世华对此表示不能接受:“我看守厂房23年,只在兄弟的项目部领了几年工资。即使按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也不会只有9万多元。”

公房中心证实,看守公房确属公司委托

据了解,信义街6号房屋产权由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向文旅公司移交后,4月上旬,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在对辖区进行安全排查中,发现信义街6号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是要求产权管理人对房屋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文旅公司称,对徐世华值守公房等历史情况并不知晓。如果涉及到向徐世华支付报酬及相关赔偿补偿等事宜,需要会同公房服务中心及街道、社区等相关各方,在查清核实相关情况后,再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介绍,1998年原针织厂将厂房退还原房产公司后,公司将公房看守职责委托给时任房建司项目负责人徐家强。徐家强最后委托了自己的姐姐徐世华看守厂房。公房中心认为:徐家强委托徐世华看守厂房属于公司委托的职务行为。

据悉,目前翠屏区公房中心查找到当年房建公司项目部向徐世华发放工资的部分工资表。

没有书面依据?建议老太申请劳动仲裁

徐世华认为,自己看守公房长达23年,在房屋被拆除后,应该按照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值守期间的工资报酬,为自己缴纳社保、医保等费用,并按照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参照相邻居民的标准予以补偿。

徐世华值守公房23年讨要报酬和补偿无果在媒体和网络曝光后,翠屏区政府曾于5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信义街6号拆除后的遗留问题。此次会议后,翠屏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处理善后工作。

翠屏区住建局副局长郭永健介绍,经过调查,当年的房产公司只有一位领导证实徐家强委托徐世华看守厂房的情况,“其他人都表示不清楚或记不起了。”郭永健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无法证明徐世华与当时的房产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建议徐世华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否则我们找不到依据对她给予补偿。”

律师观点:劳动关系可以得到确认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徐家强作为原宜宾市房产公司下属房建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领导安排负责信义街6号房的看守工作后,将该看守工作委托给姐姐徐世华,并以房建公司项目部的名义支付了部分工资,徐世华与房产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房产公司和后来的产权所有人应当按照徐世华看守公房的实际时间,参照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看守费用。在房屋拆迁后,徐世华应当参照相邻公房租住人的标准获得部分补偿。

郭刚表示,依据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根据媒体了解到的情况,既然有当时房产公司主要领导证实委托情况,又有公房中心查找到的部分工资表,可以认定徐世华和房产公司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关部门应当秉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作出处理。

从45岁起看守的厂房拆除后,年近古稀的徐世华和原房产公司的劳动关系能否得到确认?该得到多少报酬和补偿?这个没有文化的老太太是否必须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封面新闻将予以密切关注。

本文标签: 翠屏区  住建局  区政府  公房  房产公司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