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一定要分明。至于“炫富”,千万别炫晕了自己!
文 | 海上客
辽宁沈阳警方昨天(7月17日)发布了通报,称“针对网民‘王澄澄’在视频平台发布其与身着警礼服的父亲合影以及利用直升机为背景的视频引发网民热议问题”,警方做了调查,有三点情况。
沈阳警方通报 图:沈阳市公安局微博
如此看来,此前引起热议的女网红“王澄澄”与“警服父亲”合照问题,算是有了一定程度的交代。但在海叔看来,此事最为关键的点在于——提醒大家,公私一定要分明。至于“炫富”,千万别炫晕了自己!而警方通报中的“王澄澄”,真是姓名为王某澄者,以及她的父亲,在海叔看来还得接受进一步调查!目前看,“王澄澄”的情况,真不如她的名字中所带的字“澄”,不透明之处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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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沈阳警方通报。无疑,通报某种程度上与网民之问互相印证——何为“白手起家王澄澄”。
7月16日登上热搜的“王澄澄”视频中,她自称住在沈阳,创业四年就坐拥400平方米的豪宅,还有豪车,俨然人生赢家。
“王澄澄”与身着警礼服父亲合照,以及调用直升机的视频截图
在与网友互怼的过程中,她又称自己22岁以后,从没花过家里一分钱。
难怪有网友迅速整出一句“一分未花赵德汉,白手起家王澄澄”。
看过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朋友,一定记得剧中贪官赵德汉,自己贪了很多钱,可平时出入看上去很简朴的样子。而王澄澄之所以被网友怼,是因为她在自称没花家里一分钱、白手起家的同时,晒出她的身穿警礼服的父亲,以及看上去像是警用的直升机。
“王澄澄”与网友怼时自称没花家里一分钱
不能说网友的怀疑没有依据。真是在大学毕业之年自己创业,没有靠家里的背景的话,有什么道理非得将自己与警服父亲的合影晒在网上?这是在吓唬谁呢?
如果一个警察子弟爱警察父亲,愿意和身着警服的父亲合影,当然是好事。然而,将这样的照片和豪宅、豪车、直升机剪辑在一起,想说明什么情况?加速坑爹有没有?
且看警方通报,提及今年31岁的王某澄“其父王某江于2022年2月退休,原系沈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某中队教导员,2010年因病退出科级领导岗位,退休时为二级高级警长、三级警监警衔”。这段话中,难道没读出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吗?
在海叔看来——
首先,王某澄的父亲到底什么情况?科级干部,怎么说也不能算是“领导干部”。如果是某科级单位的负责人,因病不再担任科级负责人,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荣升二级高级警长的?这可是相当于县处级的职级——比科级高出整整一级,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未必得到提拔。这王某江因病退出单位负责人岗位,竟然还能够带病升迁,感觉有关部门该进一步做调查,调查王某江是怎样升迁的,并向公众披露!
其次,王某澄到底有没有利用父亲的关系经商?既然自称“领导干部”了,王某江是如何严格管理家人、子女的?王某江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子女经商问题?按照沈阳市公安局的通报,其父王某江在职期间,“已按规定将女儿王某澄创业经商情况进行了报告”。可这些汇报是否真实可信?王某江退休后,是否利用在职时的关系为女儿的生意奔忙?
再次,王某江与王某澄的合影是什么时候拍的?如果是王某江退休以后,他是否有资格穿警服?王某澄拍摄时所用的背景直升机,到底是否通过其父的关系才得以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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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提到了直升机问题,就还要搞清楚——这样的直升机是如何为非警务人员拍摄网络视频所用的!沈阳市公安局警情通报称,这架直升机“为辽宁通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H155型民用直升机。该机停放于法库县财湖民用机场,日常管理维护由公司负责,沈阳市公安局仅在承担特殊任务时租用”。
警用直升机竟能如此调用?图:“王澄澄”视频截屏
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则这台直升机尽管产权不属于警方,可既然警方需要在承担任务时租用,且直升机上有警方标识,则这台直升机的管理,就必须严格。
沈阳市公安局披露,“网民‘王澄澄’在拍摄视频时,该公司总经理鲁某未经批准擅自同意其拍摄。对此,集团公司已决定免去鲁某总经理职务”。但下一步,海叔感觉,还得查一下——公安系统类似的情况还有多少?《人民警察法》规定非警务人员不得违法使用带有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物品。现在有非警务人员连警用直升机都用上了——哪怕这些直升机的产权不属于警方,其实也涉及到违反《人民警察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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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江曾是警察——公职。
王某澄在经商——私企。
按照警方通报,王某澄于2017年开始自主创业,2021年结婚,其丈夫赵某为沈阳一企业法人。
在海叔看来,这样的私营业主一定要时时牢记公私要分明!如果在吹捧自身的私企的时候,调用公权力,或者在这些视频中有公权力介入自家企业的影子,这样的企业,在与业界交往时,恐怕很难获得同行、经营伙伴之信任。对于企业来说,真正的“靠山”应该是法律,而不是有个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