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大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启动仪式在工商银行大连分行举行。
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前为优待证集中办理期,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结合正在进行的建档立卡工作,集中为现有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同步办理优待证。2023年开始常态化制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须在完成建档立卡后,申请办理优待证。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
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三是发放省份提供的面向本省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另外,凭优待证享受的优待服务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逐步拓展。
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当对于优待证搭载的优待内容抱有合理预期,既不要认为优待证无足轻重,低估了它承载的荣誉褒扬和搭载的优待服务,也不要把优待证当做“特权证”“万能证”。我们将根据全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服务管理具体要求,及时向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公布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