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对6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记者7月18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这6起“大棚房”问题包括: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山白莲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白莲湾农庄项目“大棚房”问题,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丰收村“大棚房”问题,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沁馨园“大棚房”问题,河南省新郑市梦溪庄园“大棚房”问题,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龙旭锦秀农业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
“大棚房”问题的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是农地非农化。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回头看”,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结合耕地保护督察对“大棚房”问题开展督察。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更严格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监管执法,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对新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记者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