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申海青等4人被提起公诉

热点资讯2022-07-20 16:35:43未知

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申海青等4人被提起公诉

(原标题: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申海青等4人被提起公诉)

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7月20日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杨随亭、申海青、侯化、章莳安提起公诉,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随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原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随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随亭利用担任晋中市副市长,晋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申海青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盘锦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申海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申海青利用担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求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侯化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侯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章莳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章莳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章莳安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饶监管分局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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