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健康码定红码规则(A)
1.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赋红码:
(1)国家健康码平台推送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在桂人员。(代号A1)
(2)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代号A2)
(3)被判断为疑似病例的人员。(代号A3)
(4)被判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代号A4)
(5)按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指挥部)规定,需(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抵桂人员。(代号A5)
(6)按自治区指挥部规定,需(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返桂来桂人员。(代号A6)
(7)按自治区指挥部规定,离开外省高风险区抵桂或在广西高风险区的人员。(代号A7)
(8)按自治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文件要求,需要管控的其他人员。(代号A8)
2.管控方式:禁止出行。
转码规则
1.持红码人员在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黄码。(代号D1) 2.被定红码的疑似病例经诊断排除后,本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转绿码。(代号D2)
申诉规则
(一)因外省健康码异常导致广西健康码异常的来桂返桂人员,可通过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申诉。
(二)外省人员因广西健康码异常导致现所在地健康码异常,可通过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广西健康码进行申诉,由申诉人员最后活动的属地区划管理员核实后转码。申诉材料应包括行程卡截图、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承诺书等。
(三)区内人员可通过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广西健康码进行申诉,由申诉人员所在的属地区划管理员核实后转码。申诉材料应包括行程卡截图、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