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符合申请条件可以领取。
以下条件需要同时符合:
1.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 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 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受理与审核:
1、市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 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