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通知精神,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就困难职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和申报流程
困难职工家庭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分为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三个困难类别。具体评定标准、申报流程及相关表格请从邮箱下载(邮箱:knzg8625300@126.com,密码:GYgonghui8625300)。
二、有关要求
1.提高站位。各基层工会要站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评议、申报工作,工会主席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专门人员和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2.按时上报。困难职工集中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31日。申报结束后,遇有新增困难职工的,可随时申报。
3.延伸申报。对不符合困难职工评定标准,但又非常接近的,可一并上报。上报时统一填写边缘困难职工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关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请咨询民政部门。
联系人:刘子洋 电话:8625300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