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玄奘寺主要负责人被撤换 律师:供奉者或涉嫌寻衅滋事罪)
7月22日,南京通报玄奘寺供奉南京大屠杀战犯牌位事件,责成玄武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撤换传真(俗名李义将)等玄奘寺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玄武区委按程序免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胡圆圆职务。
当地介入调查后,人们最关心问题:一是,供奉日本战犯的是谁?他(她)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二是,对供奉情况不进行基本的审查吗?三是,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表示,供奉者或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于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的规定,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侯士朝认为,从该规定来看,供奉战犯牌位的行为,严重伤害民族感情,其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其次,寺庙的做法违反了宗教管理相关规定。宗教事务管理应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防范本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该寺庙的行为将面临责令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侯士朝认为,如果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在日常管理中,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该种情况,或者接到报告后,未尽职处理,则会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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