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对象
除城关街道、河滨街道以外的13个乡镇31类重点人员( 7月14日—22日已进行过核酸检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可不参加本次集中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2022年7月24日
(三)采样地点
13个乡镇31类重点人员核酸采样点。
注意事项
(一 )2022年7月21日—24日全县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除城关街道、河滨街道外的13个乡镇核酸采样点7月23日暂停采样。
(三)7月23日,城关街道、河滨街道辖区群众要按照街道办事处通知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自觉、有序前往就近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务必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进行核酸检测,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除城关街道、河滨街道外组织本辖区31类重点人员按时参加7月24日的集中核酸检测。
(五)正在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的重点人员以及红码、黄码人员一律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六)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距。完成采样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离开采样点。
(七))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的特殊群体,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辖区街道负责组织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八)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加核酸检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