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区域性核酸筛查期间,实行人员流动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严格限制人员流动,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
2.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医疗机构、银行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情况下正常营业,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其他非生活必需场所一律暂时关闭。
3.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和社会保障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全部转为居家办公或社区志愿者。
4.居家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控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5.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对必须出入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乡镇(街道)、园区开具的证明。
6.引导近期拟来(返)丰人员非必要不来(返)丰,确需来(返)丰人员需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同意后,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否则入丰时予以劝返。
7.全体市民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园区、各乡镇(街道)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控期间属地生活物资保障。
丰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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